仪陇一“知名楼盘”开发 5名官员同时落马(图)
- 作者:admin
- 发表时间:2019-05-03 17:13
- 来源:网络整理
图据网络 仪陇“金城名都”效果图
四川新闻网南充9月29日讯(记者 邓成满)
在仪陇县老县城金城镇,“金城名都”是一座知名楼盘,目前已完成绝大部份工程量。日前,仪陇县纪委监察局通报,因在该楼盘开发中违规违纪甚至收受贿赂,该县5名官员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,其中3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。
5名官员被同日宣布处分
9月28日,仪陇县纪委监察局官网(廉洁仪陇)公布,5名官员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违纪、收受贿赂等被处分:
1、仪陇县原新政镇党委书记李健,在任金城镇党委书记期间,因在“金城名都”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违纪,经县纪委审议、县委决定,正按程序报市委,给予李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(职务层次降为科员),罢免其县委候补委员、新政镇人大主席职务。
2、仪陇县原马鞍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尹志刚,在任仪陇县住建局纪检组长期间,因在“金城名都”、“金城明珠”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违纪,经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批准,给予尹志刚留党察看二年、行政撤职处分(职务层次降为科员)。
3、仪陇县原观紫镇建管所所长汪天勇,在任金城镇建管所所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。经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汪天勇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
4、仪陇县原县住建局总规划师罗君,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。经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罗君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
5、仪陇县原杨桥镇党委书记刘凌东,在担任金城镇副镇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。经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凌东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
另据仪陇县纪委介绍,上述5官员中,有受贿情节的3人,已被移送司法机关。
5官员事涉同一楼盘
据仪陇县消息人士称:上述5名官员出事,均涉及“金城名都”项目。
公开资料显示:仪陇金城名都商住楼位于仪陇老县城金城镇四合巷,属旧城改造项目,占地约5万平米。该楼盘于2009年9月开始动工,整个小区绿化面积达到1.5万平方米以上,第一期预修6幢电梯公寓,每幢高18层,开盘价2590元每平方米。该项目一度被视为“主动作为,大胆探索,创新机制,有效破解棚户区改造诸多难题”的样板。
此前仪陇当地媒体报道称,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时18分,金城名都首席电梯公寓举行盛大开盘仪式。今日,四川新闻网记者致电“金城名都”售楼部,对方工作人员介绍,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5幢电梯公寓修建,其6号楼也即将完工。“目前均价接近3000元,修建及销售未受到官员被查处一事影响。”该工作人员说。
作者:邓成满